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中级招生简章
会计职称考试的全称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称考试是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共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考试一次,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会计专业初级、中级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有效。自1992年开始实施以来已成功举行了14次考试,截止到2007年,全国共有2031万人报名,1327万人实际参加了考试,333万人通过考试取得了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一、报名条件
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从2005年开始,允许港澳居民参加内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规定,得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等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初级资格: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
(1)大专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4)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博士学位。
3、经全国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注:(1)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总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年底。
(2)其他具体事宜根据各地情况不同还需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二、报名材料
1.蓝底免冠照片两寸四张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会计资格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
三、会计职称考试的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初级经济法》两科;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三科。
四、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与注意事项
会计资格考试答题时间定为:初级会计实务为3小时(180分钟),中级会计实务为3小时(180分钟),其他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30分钟(150分钟)。来源:金融黄埔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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